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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涛监测验收报告
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顺齐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重庆恒涛建材有限 编制单位:重庆顺齐利环保科技
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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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验收项目概况
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涛公司)是一家从事套装门、木质门业生产、研发及销售为一体的企业,具有成熟的木质门业的生产能力。恒涛公司于2015年在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家居产业园内建设门业生产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26913m2,年产1500万支门线条。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以“渝(足)环准[2015]017号”批复了该项目的环评文件,2016年12月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以“渝(足)环验[2016]070号”批复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公司规划以及发展需要,在一期B厂房南侧新增占地面积22050m2,建设一栋2F的厂房,分为C和D两个区域,总建筑面积29135.4m2,实施“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主要设置5条开料线、18条涂泥线、6条打磨线、4条贴皮线、两条UV真空喷涂线、一条PE喷涂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木条3096万支/年,各类型门套线1596万支/年。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以及环保工程措施部分利用原有,部分新建。
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目前二期工程只在C区域设置了9条涂泥线,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其中开料、封边和打线工序均外协,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分别为540万支/a、258万支/a。因此。二期工程拟实行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只对9条涂泥线及配套工程进行验收,剩余生产线全部纳入后续验收。
2016年9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6-500111-20-03-013560)对项目予以备案;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已于 2017年7月25日经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准书文号为(渝(足)环准[2017]041号)。工程实际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于2017年8 月开工建设,2018年 4月进行试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顺齐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验收范围与内容为9条涂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540万支/a、258万支/a。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工作,结合《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了《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验收实施方案,重庆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4日、2018年6月16、17日(SO2补充监测报告),对该项目实施了现场监测,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场踏勘情况、现场监测结果、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批复等相关内容,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该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大足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2 验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1.1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日修订,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日修订,2016.9.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日修订,2008.6.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日修订,2016.1.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日通过,1997.3.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订,公布之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日修订,2012.7.1日起施行)
2.1.2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5)《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0)《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11)《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4)《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2.1.3 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3.29日修订,2017.6.1日起施行);
(2)《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第26号,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7.3.29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
(7)《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70号令);
(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编制和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渝环发[2010]78号);
(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
(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
(11)《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0]247 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 号);
(13)《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
(14)《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1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
(1)《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4月编制;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足)环准[2017]041号)。
2.4 其他文件
(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6-500111-20-03-013560);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重规地证足园[2016]04号);
(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足区龙水组团A标准分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15]837号);
(4)重庆天航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天航(监)字[2018]第HJYS0097号和天航(监)字[2018]第HJYS0097-1号(SO2补充监测报告);
(5)《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足)环准[2015]017号),一期项目;
(6)《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足)环验[2016]070号),一期项目;
(7)《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足)环排[2016]0296号),一期项目。
3
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敏感点
3.1.1 项目地理位置
大足区位于川中丘陵区与川东平行岭谷区的过渡地带,全境南北长54.0km,东西宽52.0km。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南边缘翘起,中部及东北部为广谷地带,低而宽缓。境内平均海拔350m~450m,最高处是巴岳山南段的云台寺山峰,海拨934.7m,最低处在雍溪镇濑溪河水面,海拨267.5m,相对高差667.2m,境内有低山、丘陵、平坝、溪谷四种地貌类型。
龙水镇位于大足区中南部濑溪河岸平坝,地势平坦,多为浅丘带坝地区,中心区海拔351m。镇境内出露地层为中生界三迭系、侏罗系,总厚度374m~50m,其外有新生界第四系河岸堆积物。地质构造属新华夏系第三沉积带四川沉降褶带。
恒涛公司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经度105.7477°,纬度29.5866°,紧邻园区道路,交通便捷。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3.1-1。
3.1.2 厂区平面布局图
恒涛公司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位于地块北侧,二期工程位于地块南侧。
二期工程用地呈较规则的四边形布置,厂房在中部设一个消防通道划分C、D两区,靠近北侧一期工程B厂房的为C区;项目道路绕厂房呈环形布置,路幅宽度5~7m,总体布局满足工艺、消防、交通等要求。厂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1-2。
3.1.3 周边环境敏感点
恒涛公司位于重庆市龙水工业园区家居产业园内,周边均为园区规划工业用地。地块东面为尚鼎木业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南侧为尚鼎木业三期预留建设用地,西侧临园区道路,西北侧为重庆宽利家具建设用地,北侧为恒涛公司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北侧临园区道路、园区道路以北为迪吉门业建设用地。
根据现场调查,该公司周边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周边的村社居民点、集中住宅区。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评价区域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1,环境敏感点分布见图3.1-3。
表3-1 评价区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
序号 |
名称 |
距厂界方位、最近距离 |
环境基本特征 |
保护 级别 |
变化 情况 |
|
环境空气 |
1 |
十里社区 |
N |
650m |
居民点,约120户,400人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的环境敏感点一致,未发生变化 |
2 |
古家老院子 |
NE |
1000m |
居民点,约80户,250人 |
|||
3 |
龙西中学 |
S |
1200m |
师生约1000人 |
|||
4 |
西一社区还建房二片区 |
SE |
1000m |
居民点,约1000户,3000人 |
|||
5 |
龙水西一廉租房 |
S |
1000m |
居民点,约800户,1600人 |
|||
6 |
还建房一区 |
SE |
1100m |
居民点,约1万户,3万人 |
|||
7 |
大围村 |
W |
1400m |
居民点,约500户,1500人 |
|||
8 |
大围中心小学 |
W |
1200m |
师生约300人 |
|||
9 |
龙西卫生院 |
SE |
1500m |
病患及医护人员约150人 |
|||
10 |
龙西中心小学 |
SE |
2100m |
师生约500人 |
|||
11 |
龙东社区 |
E |
2100m |
居民点,约400户,1000人 |
|||
12 |
雅美佳湿地公园 |
SE |
3000m |
不属于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为现代旅游景点 |
|||
地表水 |
1 |
濑溪河 |
E |
2300m |
Ⅲ类水域,评价段无饮用水源取水口 |
Ⅲ类水域功能 |
图3.1-1 地理位置图
图3.1-2 平面布置及环保设施分布示
图3.1-3 环境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3.2 原有项目建设内容
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一期工程“门业生产项目”于2016年建设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家居产业园内,主要是对木材进行加工生产门线条。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6913m2,年产1500万支门线条。
恒涛公司一期工程已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环保设施均按照原环评提出的措施建设,各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
一期工程产能详见下表3.2-1。
表3.2-1 已建工程产品方案以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
生产线 |
产品名称及产量 |
年操作时间 |
备注 |
1 |
涂泥线条生产线 |
涂泥门线条,1000万支/年 |
2400h |
布置于厂房A、B |
2 |
白胚线条生产线 |
白胚门线条,400万支/年 |
2400h |
布置于厂房B |
3 |
贴皮线条生产线 |
白胚门线条,100万支/年 |
2400h |
布置于厂房B |
4 |
开料生产生产线 |
木条(初产品),600万支/年 |
4800h |
布置于厂房B |
一期工程项目组成详细见表3.2-1。
表3.2-1 一期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厂房A |
总建筑面积6125.6m2,共1F,建筑高度8.1m;长度161m,宽度38m;主要布置涂泥线条涂泥、烘烤、二次抛光及二次齐头工作区。 |
门式轻钢结构 |
|
厂房B |
总建筑面积5158.4m2,共1F,建筑高度8.1m;长度161m,宽度32m;主要布置涂泥线条下料、封边、打线、齐头、抛光工作区以及布置白胚线条生产线和贴皮线条生产线;原料及成品区。 |
门式轻钢结构 |
||
辅助工程 |
办公楼 |
总建筑面积3055.25m2,5F。 |
钢混结构 |
|
倒班楼 |
总建筑面积2938.37m2,5F;设员工食堂。 |
钢混结构 |
||
值班室 |
设两个值班室,位于进厂大门两侧,建筑面积27.12m2。 |
钢混结构 |
||
公用工程 |
给水工程 |
修建厂内供水管网,水源由厂区东北角和西北角市政给水干管引入两根DN150的给水管供水。 |
/ |
|
排水工程 |
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由厂区东北角和西北角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
/ |
||
供电 |
由就近市政电网开闭所引入,厂区设一座变电所;库房1层设置200KW柴油发电机房1个。 |
/ |
||
供气 |
天然气由市政供气干管接入。 |
/ |
||
消防 |
厂区内设置4~6m消防车道;设两个地下消防水池,总容积760m3;设地下水泵房1个。 |
/ |
||
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 |
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9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
/ |
|
废气处理 |
涂泥线条生产线下料粉尘、打线粉尘、齐头粉尘、抛光粉尘以及白胚线条生产线下料粉尘、打线粉尘、齐头粉尘、抛光粉尘收集后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厂房B排气筒)排放。 |
/ |
||
涂泥线条生产线二次齐头工序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厂房A1排气筒)。 |
/ |
|||
涂泥线条生产线二次抛光工序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厂房A2排气筒)排放。 |
/ |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100m2 |
/ |
||
储运工程 |
库房 |
设库房一个,建筑面积1764.12m2,共3层;各类原材料分类储存,按2个月用量储存。 |
/ |
|
运输 |
原材料及产品采用汽车运输。原材料由供应商运输,成品依据需求外运。 |
/ |
3.3 本项目建设内容
3.3.1 产品及设计产能规模
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目前二期工程只在C区域设置了9条涂泥线,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分别为540万支/a、258万支/a。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全部纳入后续验收。
本次验收项目的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3.3-1 产品方案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 |
环评和环评批复 |
验收阶段 |
||||||||
产品厚度 (mm) |
产品长度(mm) |
产品宽度 (mm) |
年产能 (万支) |
小计 |
产品厚度 (mm) |
产品长度(mm) |
产品宽度 (mm) |
年产能 (万支) |
小计 |
|
木条(初产品) |
12、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3096 |
外售1500万支 |
0 |
0 |
0 |
0 |
0 |
科技木涂泥 |
12、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840 |
1596万支 |
12、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540 |
798万支 |
实木复合涂泥 |
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360 |
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258 |
||
涂泥贴皮 |
12、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36 |
0 |
0 |
0 |
0 |
||
UV白底 |
12、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240 |
0 |
0 |
0 |
0 |
||
PE白底 |
12、15 |
2200、2400、2700、3000 |
60、70、80 |
120 |
0 |
0 |
0 |
0 |
3.3.2 工程组成
二期工程建设一栋建筑面积为29135.4m2的丙类2F厂房,分为C、D两区,目前主体结构均已建成。
本项验收项目在C区厂房一楼布置9条涂泥机、3组打磨、2组压板以及原料和产品库房;二楼闲置;D区厂房空置,根据发展待定。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3-2。
表3.3-2 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 |
环评和批准书 |
验收阶段 |
变化情况及原因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 |
||||
主体工程 |
厂房 |
新建一栋2F的丙类厂房,建筑面积29135.4m2,分为C、D两区 |
一栋2F的丙类厂房,建筑面积29135.4m2,分为C、D两区,主体建筑均已建成 |
无变化 |
|
C区 |
1F |
设置5组开料,完成3096万支门条的开料任务;9台涂泥机,完成420万支科技木的涂泥,180万支实木复合涂泥任务;3组打磨,完成798万支门条的打磨任务;2组压板,完成1596万支门条的压板任务。 |
设置9台涂泥机,完成540万支科技木的涂泥,258万支实木复合涂泥任务;3组打磨,完成798万支门条的打磨任务 |
根据市场需求,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
|
2F |
设置2条UV真空喷涂线,完成240万支门条的UV喷涂任务;1条PE喷涂线,完成120万支门条的PE喷涂线。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
D区 |
1F |
设置3组打磨,完成798万支门条的打磨任务;9台涂泥机,完成420万支科技木的涂泥,180万支实木复合涂泥任务;4条贴皮组,完成36万支门条贴皮任务。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
2F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规划空置。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依托一期已建的5F办公楼,建筑面积3055.25m2。 |
依托一期已建的5F办公楼,建筑面积3055.25m2。 |
无变化 |
|
倒班楼 |
依托一期已建的5F倒班楼,建筑面积2938.37m2。 |
依托一期已建的5F倒班楼,建筑面积2938.37m2。 |
|||
食堂 |
依托一期已建食堂,位于倒班楼1F。 |
依托一期已建食堂,位于倒班楼1F。 |
|||
值班室 |
依托一期已建2个值班室,分别位于厂区出入口处,建筑面积27.12m2。 |
依托一期已建2个值班室,分别位于厂区出入口处,建筑面积27.12m2。 |
|||
板材事业部 |
位于厂房C区一楼西部,建筑面积1440m2。主要用于原料板材的存放。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未建设开料线、贴皮线、UV真空喷涂线、PE喷涂线 |
||
检验区 |
位于厂房C区二层中部,主要用于UV白底产品、PE白底产品的检验。其他产品的检验依托一期质检处。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
包装区 |
位于C区厂房二层中部,主要用于UV白底产品、PE白底产品的包装。其他产品的包装依托一期包装区。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
拌料区 |
位于D区厂房一层中部,完成18台涂泥机所需的拌料任务 |
位于C区厂房一层中部,完成9台涂泥机所需的拌料任务 |
D区闲置,搅拌区设置在C区方便原料输送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由园区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
由园区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
无变化 |
|
排水 |
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新增员工的住宿所产生的污水以及食堂废水依托公司一期已建的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并在D区厂房西南侧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用于处理厂房的卫生间用水。 |
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期工程新增员工的住宿所产生的污水以及食堂废水依托公司一期已建的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并在D区厂房西南侧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用于处理厂房的卫生间用水。 |
无变化 |
||
供电 |
由园区供电设施提供电源,一期已设置300kW的柴油发电机备用,本次建设不新增柴油发电机。 |
由园区供电设施提供电源,一期已设置300kW的柴油发电机备用,本次建设不新增柴油发电机。 |
无变化 |
||
供气 |
由园区供气管网提供 |
由园区供气管网提供 |
无变化 |
||
锅炉房 |
新建锅炉房,为涂泥线烘干工序提供蒸汽。位于C区厂房南侧,设置1台2t天然气锅炉。 |
新建锅炉房,为涂泥线烘干工序提供蒸汽。位于A区厂房南侧,设置1台2t天然气锅炉 |
根据生产工艺,调整布局 |
||
消防系统 |
丙类厂房C、D区之间设置7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个消防水池,位于D区厂房东侧地下,容积500m2。 |
丙类厂房C、D区之间设置7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个消防水池,位于D区厂房东侧地下,容积500m2。 |
无变化 |
||
通风系统 |
自然通风 |
自然通风 |
无变化 |
||
空压机房 |
依托一期建设的空压机房,并新增2台螺杆式空压机,供气能力20m3/min,设有2个储气罐,容积1m3,空压机采用风冷。 |
依托一期建设的空压机房,并增加2台螺杆式空压机,供气能力20m3/min,设有2个储气罐,容积1m3,空压机采用风冷。 |
无变化 |
||
储运工程 |
油漆储存间 |
位于C区厂房二楼西侧靠近喷涂生产线,建筑面积100m3,最大储存量5t。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未建设UV真空喷涂线、PE喷涂线 |
|
原料区 |
位于厂房C区一楼中部,分区堆存科技木板材、木纹纸、木皮等,建筑面积1440m2;板材事业部用于板材的储存;厂房C区一楼中部设置涂泥胶和双灰粉的暂放区,建筑面积690m2。 |
厂房C区一楼中部设置涂泥胶和双灰粉的暂放区,建筑面积690m2。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未建设开料线,开料工序等工序外协 |
||
成品区 |
位于厂房D区一楼中部,设置2个成品库,建筑面积均为1440m2;厂房C区二楼东侧,设置1个临时成品库,用于UV白底和PE白底两种产品的暂存 |
厂房C区一楼中部设置涂泥产品暂放区,建筑面积400m2。 |
根据生产工艺,调整布局 |
||
运输 |
原辅料及产品的运输均为汽车运输 |
原辅料及产品的运输均为汽车运输 |
无变化 |
||
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设施 |
在D区厂房西南侧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用于处理厂房卫生间用水。员工的食堂废水以及住宿产生污水依托一期已建的隔油池和生化池。 |
在D区厂房西南侧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用于处理厂房卫生间用水。员工的食堂废水以及住宿产生污水依托一期已建的隔油池和生化池。 |
无变化 |
|
废气处理系统 |
本项目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主要用于开料粉尘的收集处理,净化效率≥95%,总风量为10000m3/h。 涂泥生产线粉尘、打磨组粉尘在各设备上产尘点设置软管,含尘废气通过软管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效率≥95%,总风量为54000m3/h。 UV喷涂线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配套风量12000m3/h;PE喷涂线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配套风量15000m3/h。 |
涂泥拌料粉尘、涂泥生产线粉尘、打磨组粉尘在各设备上产尘点设置软管,含尘废气通过软管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额定除尘效率≥98%,总风量为40000m3/h。
|
根据生产工艺,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
||
危废暂存库房 |
位于C区厂房二楼西侧,建筑面积20m2的危险废物储存间,主要储存废油漆桶等,库房四周设置围堰。 |
根据发展待定,目前空置 |
涂泥线无危险废物产生 |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
依托一期已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约100m2。 |
依托一期已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约100m2。 |
无变化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该工程生产设备详见3.3-2。
表3.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生产工序 |
设备名称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变化情况及原因 |
数量(台) |
数量(台) |
|||
涂泥组 |
涂泥机 |
18 |
9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只建设部分涂泥线及配套设备 |
大型拌料机 |
3 |
3 |
||
2t天然气锅炉 |
1 |
1 |
||
打磨组 |
9头抛光机 |
6 |
3 |
|
裁切机 |
6 |
3 |
||
木工组 |
多片锯 |
5 |
0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未建设木工线、贴皮线、UV真空喷涂线、PE喷涂线 |
压板机(3米) |
2 |
0 |
||
推台锯 |
2 |
0 |
||
贴皮组 |
贴皮机 |
4 |
0 |
|
喷涂组 |
UV真空喷涂机 |
2 |
0 |
|
三面喷漆机 |
1 |
0 |
||
UV 5灯固化机 |
2 |
0 |
||
20m流平机 |
1 |
0 |
||
9-12头抛光机 |
3 |
0 |
||
输送机 |
6 |
0 |
||
公用设备 |
除尘设备 |
2 |
1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只建设部分涂泥线,1台除尘设备满足要求 |
螺杆空压机 |
2 |
2 |
无变化 |
3.4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本次验收项目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成份及年耗量见表3.4-2,能源消耗详见3.4-1。
表3.4-1 能源耗量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总消耗量 |
供应来源 |
1 |
电 |
万度/年 |
200 |
市政提供 |
2 |
水 |
万m3/年 |
1.5 |
市政提供 |
3 |
天然气 |
万m3/年 |
8 |
市政提供 |
4 |
压缩空气 |
万m3/年 |
10 |
空压机 |
表3.4-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统计表
原、辅助材料名称 |
工艺或部件 |
使用车间 |
环评和环评批复 |
验收阶段 |
主要化学物 |
化学物质性状 |
||
总耗量(t/a) |
储存量(t) |
总耗量(t/a) |
储存量(t) |
|||||
科技木条 |
涂泥线 |
C、D区厂房 |
0 |
0 |
540万支 |
20万支 |
/ |
/ |
实木木条 |
涂泥线 |
0 |
0 |
258万支 |
10万支 |
/ |
/ |
|
科技木板材 |
开料线 |
29700 |
1500 |
0 |
0 |
/ |
/ |
|
实木板材 |
开料线 |
840 |
45 |
0 |
0 |
/ |
/ |
|
木皮 |
贴皮线、开料线冷压工序 |
36万张 |
3万张 |
0 |
0 |
/ |
/ |
|
胶合泥 |
25 |
3 |
0 |
0 |
/ |
/ |
||
400目双灰粉 |
涂泥线 |
4400 |
440 |
2200 |
200 |
石粉俗称,主要成分CaCO3,即石灰石粉。50kg袋装 |
固态 |
|
涂桨胶 |
1100 |
110 |
550 |
50 |
米白色颗粒物(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基料),无毒性,50kg袋装 |
固态 |
||
UV漆 |
UV喷涂线 |
88 |
4 |
0 |
0 |
/ |
/ |
|
PE漆(水性木器漆) |
PE喷涂线 |
44 |
1 |
0 |
0 |
/ |
/ |
|
无水乙醇 |
喷枪清洗 |
100kg |
/ |
0 |
0 |
/ |
/ |
|
包装材料 |
包装 |
10 |
/ |
2 |
/ |
包装纸、包装辅助材料 |
/ |
备注:科技木条和实木木条均外购,不在厂区内生产。
3.5 水源及水平衡
(1)供水
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水压0.25MPa,供水管径为DN160,供水能力满足要求。
新增职工30人,按每人每日生活用水量200L计,用水量6.0m3/d,按产污系数0.9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m3/d。项目所排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以及新建的生化池进行统一处理。由于新建生化池主要收集C、D两区厂房内厕所用水,故按照每人每日50L计,污水量为1.35m3/d;其余污水4.05m3/d均进入一期工程生化池中。
锅炉蒸汽冷凝水设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仅需补充损耗量。锅炉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法,在树脂再生过程有少量废水产生,约0.5m3/d,经综合后作清净下水经雨水管排放。
涂泥拌料用水量为2.0m3/d,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营运后新鲜水量11.5m3/d,循环用水25m3/d。排水量约5.9m3/d,排水量中:生活污水5.4m3/d,清净下水0.5m3/d。项目水平衡详见图3.5-1。
图3.5-1 本次验收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排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在厂房西南侧,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处理厂房内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员工的食堂废水、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建设的隔油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90m3/d。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恒涛二期工程的厂房由于地形高差,无法依托一期工程的排污口,在地块西南侧新增1个污水排放口。
3.6 生产工艺
(1)环评阶段整个生产工艺流程
二期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线生产木条3096万支(其中1500万支外售),1596万支外协进行封边、打线工序,然后在厂房内进行涂泥线、打磨线生产科技木涂泥木条、实木涂泥木条;贴皮线生产涂泥贴皮木条;UV喷涂线生产UV白底木条;PE喷涂线生产PE白底木条。
二期工程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5-2~2.5-6。
图3.6-1 门条产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图3.6-2 涂泥产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图3.6-3 UV白底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3.6-4 PE白底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3.6-5 贴皮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本次验收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目前二期工程只在C区域设置了9条涂泥线,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其中开料、封边和打线工序均外协,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分别为540万支/a、258万支/a。因此。二期工程拟实行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只对9条涂泥线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剩余生产线全部纳入后续验收。
本次验收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6-6。
图3.6-1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排污
工艺简述
本项验收项目的开料、封边、打线工序全部外协,共798万支木条,再将已封边、打线好的产品进行涂泥工序,年产798万支涂泥产品,其中540万支科技木涂泥产品、258万实木复合涂泥产品。
A涂泥:涂泥工艺是将双灰粉、涂桨胶和水经拌料机搅拌混合,加入涂泥机,外购的半成品通过涂泥机后即在其表面涂上胶合泥。
涂泥过程有拌料机噪声、粉尘,涂泥机噪声以及少量废泥。
B烘干:烘干在烘房内进行,其目的是将涂在线条表面的胶合泥烘干,使之成型。烘干采用蒸汽间接加热,加热温度约45℃,烘烤时间约1~2h。蒸汽由2t天然气锅炉提供。因涂桨胶最高耐温可达275℃,故烘干过程中将不会产生有机废气,仅为含热废气。
涂泥→烘烤共需重复三次,最终在线条表面形成约1mm厚的胶合泥。
烘干过程有烘干风机噪声、含热废气。
C抛光:烘烤后抛光作用是将干燥后的毛刺等去除,使表面光滑、整洁,达到产品质量的要求。
抛光过程有噪声、粉尘(G5)。
D剪切:抛光后用裁切机将线条按产品规格进行裁切,最终形成涂泥产品。
剪切过程有噪声、粉尘、边角料产生。
3.7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目前二期工程只设置了9条涂泥线,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各540万支/a、258万支/a。因此,二期工程拟实行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C厂房建设的9条涂泥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本次验收部分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即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改变。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只在C厂房建设的9条涂泥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因此,本次验收按验收工程的实际产排污进行核算。
4.1.1 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包括涂泥拌料、打磨、抛光、裁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①拌料粉尘
拌料机位于密闭的房间内,上方设置集气罩(1m*0.5m),原料为双灰粉、胶合泥和水,搅拌过程中粉尘产生量极少,仅在加料过程有少量双灰粉逸出。加料频率使其生产情况而定,平均约1小时加料两次,每次加料过程双灰粉逸出时间约1分钟,逸出的双飞粉较少,按照加料量的0.1%计,粉尘产生量约2.2t/a。收尘系统收集率按90%考虑,拌料过程粉尘有组织产生量约1.98t/a;未收集的粉尘占总产尘量的10%,约0.22t/a。由于粉尘的粒径(20um~30um)较大,沉降速度较快,未被收集的粉尘中约90%自然沉降在厂房内,其余部分排放到周围大气中,形成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0.02t/a。
②涂泥线抛光机粉尘
抛光粉尘约占胶合泥用量的0.1%,年产生量约2.75t/a。收尘系统收集率按90%考虑,抛光过程粉尘有组织产生量约2.48t/a;未收集的粉尘占总产尘量的10%,约0.27t/a。由于粉尘的粒径(30um~50um)较大,沉降速度较快,未被收集的粉尘中约90%自然沉降在厂房内,其余部分排放到周围大气中,形成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0.03t/a。
③剪切机粉尘
剪切机产尘量约为5.72t/a。收尘系统收集率按90%考虑,剪切过程粉尘有组织产生量5.15t/a;未收集的粉尘占总产尘量的10%,约0.57t/a。由于木屑粉尘的粒径(20um~30um)较大,沉降速度较快,未被收集的粉尘中约90%自然沉降在厂房内,其余部分排放到周围大气中,形成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0.06t/a。
拌料、涂泥、打磨(抛光)、剪切工序接入一套除尘系统(脉冲布袋,配备离心抽尘风机)处理,额定除尘效率按98%计,总处理风量40000m3/h。
④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涂泥线中的烘干室采用锅炉房提供蒸汽加热,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燃烧将产生废气,通过1个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中数据,废气量产生系数为6.16万方m3/万m3天然气,类比同类项目污染因子排放浓度,SO2排放浓度按25mg/m3计,NOX排放浓度按150mg/m3计,烟尘排放浓度按20mg/m3计。
表4.1-1 天然气消耗及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用气点 |
天然气耗量m3/d |
燃烧机数量(台) |
烟气排放量(万m3/a) |
SO2 |
NOx |
烟尘 |
|||
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
天然气锅炉 |
340 |
1 |
125.56 |
25.00 |
0.03 |
150.00 |
0.38 |
20.00 |
0.05 |
除尘设备及排气筒 抛光废气集气罩
裁切机集气管道 车间内废气管道
车间内废气管道 粉料搅拌废气管道
粉料搅拌罐上方集气罩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
表4.1-2 废气污染源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来源 |
实际 风量 m3/h |
污染物 |
产生 浓度mg/m3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 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排气筒 |
浓度 限值mg/m3 |
速率限值kg/h |
标准来源 |
2 |
拌料、涂泥、打磨、抛光、剪切废气 |
13000 |
颗粒物 |
200 |
2.6 |
6.24 |
各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率90%,经收集后废气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约95% |
45 |
0.58 |
1.40 |
15 |
100 |
3.5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其他区域 |
5 |
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 |
/ |
/ |
0.11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 |
/ |
0.11 |
/ |
1.0 |
/ |
||
6 |
天然气锅炉 燃烧废气 |
NO2 |
150 |
/ |
0.38 |
锅炉房设置1根9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150 |
/ |
0.38 |
9 |
240 |
0.77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
|
SO2 |
25 |
/ |
0.03 |
25 |
/ |
0.03 |
550 |
2.6 |
||||||
TSP |
20 |
/ |
0.05 |
20 |
/ |
0.05 |
120 |
3.5 |
4.1.2 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m3/d。所排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以及新建的生化池进行统一处理。由于新建生化池主要收集C、D两区厂房内厕所用水,故按照每人每日50L计,污水量为1.35m3/d;其余污水4.05m3/d均进入一期工程生化池中。其中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90m3/d,二期工程生化池处理能力为10m3/d。
锅炉蒸汽冷凝水设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仅需补充损耗量。锅炉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法,在树脂再生过程有少量废水产生,约0.5m3/d,经综合后作清净下水经雨水管排放。
表4.1-3 本项验收工程废水排放情况
车间装置名称、来源 |
废水产生量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物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
m3/d |
m3/a |
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污染物 |
浓度mg/L |
排放量t/a |
|||
生活用水 |
5.4 |
1620 |
pH |
6~9 |
/ |
依托一期污水处理站以及二期工程新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
pH |
6~9 |
/ |
COD |
550 |
0.89 |
COD |
50 |
0.08 |
||||
BOD5 |
400 |
0.65 |
BOD5 |
10 |
0.02 |
||||
SS |
350 |
0.57 |
SS |
10 |
0.02 |
||||
动植物油 |
120 |
0.19 |
动植物油 |
5 |
0.01 |
||||
氨氮 |
60 |
0.09 |
氨氮 |
1.0 |
0.002 |
||||
锅炉废水 |
0.5 |
150 |
盐分 |
/ |
/ |
作清净下水经雨水管排放 |
新建生化池如下图:
4.1.3
噪声
本次验收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抛光机、裁切机等等,类比同类设备,声级为75~90dB(A),对机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见表4.1-4。
表4.1-4 噪声设备源强 单位:dB(A)
生产部门 |
设备及噪声源强 |
噪声 源强 |
运行情况 |
防治措施 |
采取措施后车间外 |
厂房中部 |
空压机 |
75~85 |
连续 |
选用低噪声设备、主体采用减振基础、进口装消声器 |
60~70 |
厂房中部 |
抛光机等 |
70~75 |
连续 |
选用低噪声设备、主体采用减振基础、进口装消声器 |
55~60 |
4.1.4 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两类。
①一般工业固废
主要是木条的包装材料、成品在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生的边角料、木屑以及除尘灰,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20t/a,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30人,生活垃圾以0.5kg/(人·d)计,产生量为4.5t/a。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4.1-5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类别 |
废物名称 |
主要成分/危废类别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一般工业固废 |
废包装材料 |
纸箱及塑料袋等 |
1 |
生产公司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 |
边角料 |
边角料 |
10 |
||
除尘灰 |
除尘灰 |
9 |
||
生活垃圾 |
果皮纸屑等 |
4.5 |
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生活垃圾收集点 一般固废收集间
4.2 其他环保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4.2.2 其他设施
按照《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批复的要求,应对排污口进行规整:
(1)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污口均设立环保标志牌。
(2)项目实行清污分流,设雨水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1个),其中污水排放口便于采样、监测。
(3)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设置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中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设置采样平台及直径不小于75mm的采样口。
厂内所有的排放口(源),在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坚持由环境监察部门会同环境监测部门共同确定,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则。各排污口(源)必须按照“重庆市规整排污口(源)技术要求”执行。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0.72%,具体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和投资情况见表4.3-1。
表4.3-1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和投资情况一览表
污染治理设施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变化情况及原因 |
||||
环评及初步设计要求情况 |
投资(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 |
投资 (万元)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依托一期工程生化池,并修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 |
5.0 |
依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并修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 |
5.0 |
根据市场需求,目前只布置涂泥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其余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均为建设未建设 |
|
废气 |
开料线粉尘 |
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 |
50.0 |
无 |
/ |
||
涂泥、打磨、抛光、剪切工序粉尘 |
集气软管、1台脉冲式除尘器 |
20.0 |
集气软管、1台脉冲式除尘器 |
20.0 |
|||
有机废气 |
活性炭吸附塔2座 |
30.0 |
无 |
/ |
|||
噪声 |
机械设备 |
隔声、减振、距离衰减、采用静音设备、双层隔声窗、建筑隔声 |
15.0 |
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建筑隔声 |
10.0 |
||
固体 废物 |
危险废物 |
危废暂存库房地面硬化处理,面积20m2 |
10 |
无 |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
收集,外售或定期清运 |
/ |
收集,外售或定期清运 |
0 |
|||
分区防渗 |
重点防渗区 |
(1)新建的危废库房采用C25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S8,防水等级三级;内壁、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其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并设置围堰。 (2)油漆储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并设置围堰。 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源的厂地和易产生工业、生活废水厂房以及运输工业、生活废水管线的地带,通过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目的。 |
含在工程费用中 |
无 |
0 |
||
一般防治区 |
无 |
0 |
|||||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 |
/ |
5.0 |
/ |
1.0 |
||
合计 |
/ |
135.0 |
|
36.0 |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决定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 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涛公司)是一家从事套装门生产、研发设计及销售为一体的企业,具有成熟的套装门的生产能力。在一期厂房南侧新增占地面积22050m2,建设一栋2F的厂房,总建筑面积29135.4m2,实施“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木条3096万支/年,各类型门套线1596万支/年。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以及环保工程措施部分利用原有,部分新建。项目总投资1.3亿元,劳动定员100人,环保投资135万元。
5.1.2 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为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7月21日对拟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予以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16-500111-37-03-008495。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工艺采用UV油漆、水性油漆,且对生产线产生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因此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70%以上,符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5.1.3 区域环境功能划分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区域环境功能划分
根据重庆市的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噪声属于3类区,纳污水体濑溪河属于III类水体。
本次评价引用重庆市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大足区龙水A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九升环检字[2016]WT388号”。监测数据分析表明监测因子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小时值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DB 13/ 1577-2012)中环境浓度限值的要求。补充PM2.5监测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实时数据,出现超标现象。项目所在区域大风天气多、易起尘,同时进行大规模建设活动是引起PM2.5超标的主要原因,随着区域开发建设活动的结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好转。
(3)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引用重庆市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大足区龙水A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九升环检字[2016]WT388号”。监测数据分析表明该区域地表水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委托重庆市大足区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实测(足环(监)字[2016]第WT139号),1#监测点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2#监测点受园区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出现超标现象。
(5)地下水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引用重庆市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大足区龙水A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九升环检字[2016]WT388号”。监测时间在3年有效期内,且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本项目所在地与地下水监测点处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即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1.4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开料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除尘效率可达95%以上。拌料机、涂泥、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软管接入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除尘效率可达95%以上。
共建2条UV喷涂线,1条PE喷漆线。喷涂均采用设备自带的过滤装置处理漆雾,漆雾去除效率达到90%。废弃的过滤材料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全密闭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表2中其他区域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经预测,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中,各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最大值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厂房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量计算得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过提级之后厂房无组织排放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没有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经查区域规划,没有规划的敏感点,并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因此拟建工程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新建1座10m3/d的生化池处理厂房内厕所用水,并依托一期工程已建的生化池进行污水的处理。
新增生活废水量为18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及动植物油。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濑溪河水体水质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域功能。
③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内地下水总体贫乏,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下伏基岩为砂质泥岩、砂岩互层,为层状渗透结构,砂岩层渗透性远大于泥岩,泥岩层起着相对隔水底板的作用,局部存在少量的地下水,地下水以基岩裂隙水为主。项目排放废水中无重金属、剧毒、可持久性的污染物,项目污水管道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水的泄漏。危险废物储存区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因此,项目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和环境管理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是可接受的。
本工程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设备,声级为75~90dB(A)。在采取各种措施后,拟建工程实施后厂区各噪声源昼间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分别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各敏感点距离均大于200m,对其噪声贡献值较小,不会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公司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系统清运送市政垃圾处理场填埋。
本工程危险废物暂存与危废暂存库房,面积约20m2,危废暂存库房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库房四周设置围堰,防止各种液体类危险废物漫流或泄漏。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对于废活性炭在更换后需要进行密封并及时转运。
⑥环境风险
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较少,仅为生产使用的油漆,针对环境风险源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在采取上述环境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事故状态下不会对周边
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1.5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100%被调查的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群众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5.1.6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结论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外环境的总量为:COD0.27t/a、氨氮0.005t/a、SO2 0.63t/a、NOx 0.38t/a。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本项目新增COD、氨氮、SO2、NOx以竞价的方式从交易平台获得排污权。
5.1.7 环境监测与管理
本项目新建一栋厂房,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一期工程设置1名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且公司1名副总经理负责全厂环境管理工作。故本项目依托一期工程设置的环保管理人员。专职环保人员负责车间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正常生产中的环保措施,回馈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情况。营运期按计划开展对废气、废水、噪声的环境监测。
5.1.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远大于其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只要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以及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5.1.9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水平高,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强化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更换,确保项目污染物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2 竣工验收要求
结合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要求,本工程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见表5.2-1。
表5.2-1 竣工验收要求汇总表
一、废气 |
||||||||||||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控制措施、防范措施 |
排放口高度(m) |
排放标准(mg/m3) |
总量指标(t/a) |
||||||
中央除尘系统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
颗粒物 |
各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率90%,经收集后废气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约95% |
15 |
100 |
/ |
||||||
涂泥、打磨、抛光、剪切废气 |
颗粒物 |
15 |
100 |
/ |
||||||||
UV喷涂生产线排气筒 |
颗粒物 |
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漆雾净化效率≥90%,有机废气净化效率≥70% |
15 |
100 |
/ |
|||||||
非甲烷总烃(VOCs) |
40 |
/ |
||||||||||
PE喷漆生产线排气筒 |
颗粒物 |
15 |
100 |
/ |
||||||||
非甲烷总烃(VOCs) |
40 |
/ |
||||||||||
燃气锅炉,1个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
二氧化硫 |
直接排放 |
15 |
550 |
0.63 |
||||||
氮氧化物 |
240 |
0.38 |
||||||||||
烟尘 |
120 |
/ |
||||||||||
厂界无组织排放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
颗粒物 |
厂房通风 |
/ |
1.0 |
/ |
||||||
非甲烷总烃(VOCs) |
4.0 |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臭气浓度 |
/ |
/ |
20 |
/ |
|||||||
二、废水 |
||||||||||||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控制措施、防范措施 |
排放浓度 限值(mg/L) |
总量指 标(t/a) |
|||||||
职工生活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pH |
拟建项目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依托一期已建生化池处理全厂生活污水。预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6~9 |
/ |
|||||||
COD |
50 |
0.27 |
||||||||||
BOD5 |
10 |
/ |
||||||||||
SS |
10 |
/ |
||||||||||
NH3-N |
5 |
0.005 |
||||||||||
动植物油 |
1 |
/ |
||||||||||
三、噪声 |
||||||||||||
污染源 |
排放标准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及要求 |
|||||||||
空压机、风机、生产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
等效连续A声级 |
所有噪声设备均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空压机进气口装设消声器等。 |
|||||||||
四、固体废物 |
||||||||||||
污染源 |
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处置措施及要求 |
产生量 (t/a) |
处置量 (t/a) |
处置率 |
||||||
一般工业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木屑、除尘灰等 |
综合利用(包括外售),满足环评提出的相应要求和措施 |
120 |
0 |
100% |
||||||
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废油漆桶 |
分类收集、收集的危险废物分类转入相应容器或包装袋内,在暂存库分区堆放,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做好相应的记录;设危废暂存点20m3,对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地面硬化,库房四周设置围堰措施,定期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1.5 |
0 |
100% |
||||||
废漆渣及过滤材料 |
31 |
0 |
100% |
|||||||||
废活性炭 |
15 |
0 |
100% |
|||||||||
废有机溶剂 |
0.1 |
0 |
100% |
|||||||||
生活垃圾 |
/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5 |
0 |
100% |
||||||
五、环境风险 |
||||||||||||
治理措施 |
验收标准及要求 |
|||||||||||
油漆暂存间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泄露的油漆全部摊铺在油漆暂存间内,不会泄露出房间。设置禁火标志及防静电措施等。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地面采取硬化、防腐防渗处理,设置围堰,能有效防止危险废物泄漏。 |
可有效防治污染事故发生,使环境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
5.3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审批意见如下:
你单位报送的“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准该项目在重庆市大足(龙水)工业园区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一期B厂房南侧新增地块建设。该项目涉及、施工和运营中应按一下要求办理:
一、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拟建项目总投资1.3亿元,在恒涛公司一期B厂房南侧新增占地面积22050m2,建设一栋2F的厂房,总建筑面积219135.4m2。主要布设5条开料线、18条涂泥线、6条打磨线、4条贴皮线、两条UV真空喷漆线、一条PE喷涂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木条3096万支/年,各类门套线1596万支/年。项目总投资1.3亿元,环保投资135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向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报送开工计划,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认真落实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的控制要求。
四、严格按照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进行环境风险防控。
五、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正式生产。
六、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生态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变化情况: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目前二期工程只在C区域设置了9条涂泥线,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其中开料、封边和打线工序均外协,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分别为540万支/a、258万支/a。因此。二期工程拟实行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只对9条涂泥线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剩余生产线全部纳入后续验收。
6 验收执行标准
6.1 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以及工程实际生产情况以及工程实际生产情况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6.1.1 地表水
本次验收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为濑溪河,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濑溪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环境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见表6.1-1。
表6.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值 |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值 |
1 |
pH(无量纲) |
6~9 |
4 |
氨氮 |
≤1.0 |
2 |
COD |
≤20 |
5 |
石油类 |
≤0.05 |
3 |
BOD5 |
≤4 |
6 |
总磷 |
≤0.2 |
6.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家居产业园内,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DB13/1577-2012)中环境浓度限值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见表6.1-2。
表6.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名称 |
取值时间 |
浓度限值 |
标准出处 |
SO2 |
1小时平均 |
0.5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0.15 |
||
NO2 |
1小时平均 |
0.2 |
|
24小时平均 |
0.08 |
||
PM10 |
24小时平均 |
0.15 |
|
PM2.5 |
24小时平均 |
0.075 |
6.1.3 声环境
本次验收项目位于以家居产业生产为主区域,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西侧场界紧邻园区道路,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6.1-3。
表6.1-3 声环境标准 单位:dB(A)
类别 |
适用区域 |
昼间 |
夜间 |
3类 |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65 |
55 |
6.2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以及工程实际生产情况知: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详见下表。
6.2.1 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属于大足(龙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万m3/d,目前已投入运行。本项目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濑溪河。相应的标准值见表6.2-1。
表6.2-1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
pH |
COD |
BOD5 |
SS |
动植物油 |
氨氮 |
石油类 |
GB8978-1996三级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100 |
≤45* |
≤20 |
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
6~9 |
≤50 |
≤10 |
≤10 |
≤1.0 |
≤5(8) |
≤1.0 |
备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纳污管排污单位氨氮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2005]454号),污水中氨氮在《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没有限值的,可暂时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
6.2.2 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属于家具制造业,项目所排放废气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项目位于标准规定的其他区域;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结合本项目特点,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6.2-2、6.2-3。
表6.2-2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备注 |
|
排气筒(m) |
其他区域 |
||||
颗粒物 |
100 |
15 |
3.5 |
1.0 |
表6.2-3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
燃气锅炉限值(其他区域)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颗粒物 |
20 |
烟囱或烟道 |
二氧化硫 |
50 |
|
氮氧化物 |
200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6.2.3 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施工作业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见下表6.2-4。
表6.2-4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备注 |
3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70 |
55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6.2.4 固(液)体废物
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内容
6.3 总量指标
根据《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以及工程实际生产情况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1)废气
排气筒编号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物 |
排放口高度(m) |
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限值(kg/h) |
总量指标(t/a) |
涂泥、打磨、抛光、剪切粉尘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
颗粒物 |
15 |
100 |
3.5 |
0.48 |
燃气锅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
SO2 |
15 |
550 |
2.6 |
0.06 |
NOx |
240 |
0.77 |
0.38 |
|||
烟尘 |
120 |
3.5 |
0.05 |
|||
无组织排放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
颗粒物 |
/ |
1.0 |
/ |
/ |
(2)废水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水量(m3/d) |
污染因子 |
浓度限值(mg/L) |
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职工生活污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5.4 |
pH |
6~9 |
/ |
COD |
50 |
0.08 |
|||
BOD5 |
10 |
0.02 |
|||
SS |
10 |
0.02 |
|||
动植物油 |
5 |
0.01 |
|||
氨氮 |
1.0 |
0.002 |
(3)噪声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最大允许排放值 |
备注 |
|
昼间(dB) |
夜间(dB)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65 |
55 |
/ |
(4)固废
固体废物名称和种类 |
固体废物产生量(t/a) |
性质 |
处置措施及数量(t/a) |
||
处理方式 |
数量 |
占总量% |
|||
包装材料等废料 |
20 |
一般废物 |
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
20 |
100 |
生活垃圾 |
4.5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4.5 |
100 |
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 废水
废水污染物验收监测情况见表7.1-1。
表7.1-1 项目废水污染物验收监测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
生活污水 |
生活废水进口(A2) 生活废水出口(WS2) |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监测期间雨水口无水,未监测雨水排放口。项目采样布点示意图见图7.1-1。
![]() |
图7.1-1 项目验收监测废水监测布点示意图
7.1.2 废气
废气排放源验收监测情况见表7.1-2。
表7.1-2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有组织 废气 |
厂房外布袋除尘器进口◎Q1 |
颗粒物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厂房外布袋除尘器出口◎Q2 |
|||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Q3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尘)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无组织 废气 |
项目北侧上风向,厂界外1m处○Q4 |
颗粒物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项目南侧下风向,厂界外1m处○Q5 |
项目布袋除尘器废气和锅炉废气排放源验收监测采样点位置示意见图7.1-2、7.1-3。
图7.1-2 布袋除尘器废气排放源验收监测采样点位置示意图
图7.1-3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源验收监测采样点位置示意图
7.1.3 厂界噪声监测
项目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情况见表7.1-3。
表7.1-3 项目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情况一览表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名称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
厂界外1m▲Z1 |
等效A声级 |
昼间、夜间连续等效声级各1次,共监测2天。 |
厂界外1m▲Z2 |
等效A声级 |
图例:图1中★S1、S2为废水监测点;◎Q1、Q2、Q3为有组织废气监测点;○Q4、Q5为无组织废气监测点;▲Z1、Z2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
图7.1-4 监测布点示意图
7.2 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中,未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要求。因此,本次竣工验收不涉及环境质量的监测。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委托具有资质的重庆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
8.1 监测分析和仪器方法
根据“天航(监)字[2018]第HJYS0097号”,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
表8.1-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及依据 |
仪器名称及型号 |
仪器编号 |
pH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 (3.1.6.2 便携式pH计法(B))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 |
便携式PH计/PHB-4 |
TH162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 |
50ml滴定管 |
THHC0009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
电子天平BSM220.4 |
TH48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50ml滴定管 |
THHC0002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50ml滴定管 |
THHC0003 |
动植物 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
红外测油仪 |
TH19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
自动烟尘烟气仪GH-60E |
TH105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
自动烟尘烟气仪GH-60E |
TH147 |
颗粒物 (烟尘) |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5468-1991 |
自动烟尘烟仪GH-60E、 电子天平AL104 |
TH105、 TH06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 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自动烟尘烟仪GH-60E、 电子天平AL104 |
TH105、 TH06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2000 |
电子天平 AL104、 综合大气采样器KB-6120 |
TH06、 TH156、TH173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 HJ 706-2014 |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声校准器AWA6221B |
TH165、 TH148 |
采样方法 |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
||
备注 |
所有仪器均在计量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8.2 人员资质
监测人员均为具有相应资质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根据“九升(监)字[2017]第WT981号”,监测人员情况见表8.2-1。
表8.2-1 监测人员一览表
采样人员 |
张廖雄、陈东位 |
分析人员 |
张廖雄、陈东位、余丹、韦琰、吕自平、李馨宇、高阳玲
|
8.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增加不小于10%的平行样。质控数据符合要求。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详见8.1-1。
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
在采样前用标准气体进行了校正,烟尘测试仪在采样前均进行了漏气检验,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了校核,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详见8.1-1。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详见8.1-1。
8.6 固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项目的固体废物均按规范暂存和处置,根据《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中,未对固体废物监测提出监测要求。
9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目前二期工程只设置了9条涂泥线,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其中9条涂泥线的开料等工序全部外协,年产涂泥门套线产品798万支/a,其中科技木涂泥产品、实木涂泥产品540万支/a、258万支/a。因此。二期工程拟实行分阶段验收,本项验收只对9条涂泥线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其余生产线纳入下阶段验收。
年设计生产量为798万件,日设计生产量为3万件,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2.5万件,生产负荷为83.3%,且监测期间,生产设施和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9.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废水处理设施
工程无生产废水,本次验收项目生活污水经一期污水处理站和二期新建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9.2.1.2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2018年5月3日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7.6%、2018年5月4日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低于与原环评要求的95%,但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1中其他区域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9.2.1.3噪声处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Z1、Z2点结果中:昼间、夜间噪声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9.2.1.4固废处理设施
项目的固体废物均按规范暂存和处置,根据《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渝(足)环准[2017]041号)中,未对固体废物监测提出监测要求。
9.2.2 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测结果
9.2.2.1废水
项目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一)废水 |
|||||||
生化池进口★S1 |
|||||||
采样日期 |
分析日期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3)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2018.05.03 |
2018.05.03 |
样品表观 |
/ |
微黄微浊有异味 |
微黄微浊有异味 |
微黄微浊有异味 |
/ |
2018.05.03 |
pH |
无量纲 |
7.87 |
7.79 |
7.75 |
/ |
|
2018.05.05 |
化学需氧量 |
mg/L |
274 |
251 |
263 |
263 |
|
2018.05.03 -2018.05.08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mg/L |
116 |
124 |
110 |
117 |
|
2018.05.05 |
悬浮物 |
mg/L |
56 |
58 |
51 |
55 |
|
2018.05.05 |
氨氮 |
mg/L |
32.4 |
33.9 |
36.0 |
34.1 |
|
2018.05.05 |
动植物油类 |
mg/L |
3.46 |
3.51 |
3.48 |
3.48 |
|
采样日期 |
分析日期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4)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2018.05.04 |
2018.05.04 |
样品表观 |
/ |
微黄微浊有异味 |
微黄微浊有异味 |
微黄微浊有异味 |
/ |
2018.05.04 |
pH |
无量纲 |
7.72 |
7.69 |
7.71 |
/ |
|
2018.05.05 |
化学需氧量 |
mg/L |
275 |
286 |
264 |
275 |
|
2018.05.04 -2018.05.09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mg/L |
135 |
141 |
132 |
136 |
|
2018.05.05 |
悬浮物 |
mg/L |
52 |
49 |
57 |
53 |
|
2018.05.05 |
氨氮 |
mg/L |
39.9 |
35.1 |
30.5 |
35.2 |
|
2018.05.05 |
动植物油类 |
mg/L |
3.53 |
3.57 |
3.49 |
3.53 |
|
备注 |
/ |
表9.2-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续)
(一)废水 |
||||||||
生化池出口★S2 |
||||||||
采样日期 |
分析日期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3)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标准限值 |
||||
2018.05.03 |
2018.05.03 |
样品表观 |
/ |
微灰微浊有异味 |
微灰微浊有异味 |
微灰微浊有异味 |
/ |
/ |
2018.05.03 |
pH |
无量纲 |
7.37 |
7.31 |
7.28 |
/ |
6~9 |
|
2018.05.05 |
化学需 氧量 |
mg/L |
172 |
152 |
139 |
154 |
500 |
|
2018.05.03 -2018.05.08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mg/L |
68.5 |
64.2 |
70.0 |
67.6 |
300 |
|
2018.05.05 |
悬浮物 |
mg/L |
34 |
41 |
38 |
38 |
400 |
|
2018.05.05 |
氨氮 |
mg/L |
23.0 |
21.4 |
22.2 |
22.2 |
/ |
|
2018.05.05 |
动植物 油类 |
mg/L |
1.06 |
1.13 |
1.08 |
1.09 |
100 |
|
采样日期 |
分析日期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4)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标准限值 |
||||
2018.05.04 |
2018.05.04 |
样品表观 |
/ |
微灰微浊有异味 |
微灰微浊有异味 |
微灰微浊有异味 |
/ |
/ |
2018.05.04 |
pH |
无量纲 |
7.31 |
7.27 |
7.29 |
/ |
6~9 |
|
2018.05.05 |
化学需 氧量 |
mg/L |
150 |
166 |
171 |
162 |
500 |
|
2018.05.04 -2018.05.09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mg/L |
66.6 |
67.8 |
62.2 |
65.5 |
300 |
|
2018.05.05 |
悬浮物 |
mg/L |
40 |
37 |
45 |
41 |
400 |
|
2018.05.05 |
氨氮 |
mg/L |
25.8 |
24.5 |
20.9 |
23.7 |
/ |
|
2018.05.05 |
动植物 油类 |
mg/L |
1.21 |
1.17 |
1.14 |
1.17 |
100 |
|
评价依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备注 |
1、本次监测生化池出口★S2点的监测结果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无标准限值要求。 |
9.2.2.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2-2。
表9.2-2 涂泥、打磨等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二)有组织废气 |
|||||||
布袋除尘器进口◎Q1 |
|||||||
排气筒直径(cm):Φ80 |
|
|
|||||
排气筒高度(m):15 |
|||||||
排气筒截面积(m2):0.503 |
|||||||
废气类型:工艺废气 |
|||||||
排气筒采样布置图:测点选择在排气筒的垂直管段上,d1=0.057m,d2=0.203m,d3=0.603m,d4=0.749m。详见测点布置图。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3)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排气温度 |
2018.05.03 |
℃ |
32.4 |
32.4 |
32.5 |
32.4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5.03 |
m3/h |
12535 |
12757 |
12973 |
12755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5.03 |
m/s |
8.24 |
8.39 |
8.54 |
8.39 |
|
颗粒物排放浓度 |
2018.05.07 |
mg/m3 |
193 |
197 |
191 |
194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2018.05.07 |
kg/h |
2.42 |
2.51 |
2.48 |
2.47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4)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排气温度 |
2018.05.04 |
℃ |
32.8 |
32.9 |
32.7 |
32.8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5.04 |
m3/h |
12735 |
12286 |
13275 |
12765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5.04 |
m/s |
8.40 |
8.10 |
8.75 |
8.42 |
|
颗粒物排放浓度 |
2018.05.07 |
mg/m3 |
192 |
197 |
187 |
192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2018.05.07 |
kg/h |
2.45 |
2.42 |
2.48 |
2.45 |
|
备注 |
/ |
表9.2-2 涂泥、打磨等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续)
(二)有组织废气 |
||||||||
布袋除尘器出口◎Q2 |
||||||||
排气筒直径(cm):Φ80 |
|
|
||||||
排气筒高度(m):15 |
||||||||
排气筒截面积(m2):0.503 |
||||||||
废气类型:工艺废气 |
||||||||
排气筒采样布置图:测点选择在排气筒的垂直管段上,d1=0.134m,d2=0.280m,d3=0.680m,d4=0.826m。详见测点布置图。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3)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标准限值 |
||||
排气温度 |
2018.05.03 |
℃ |
29.2 |
29.4 |
29.4 |
29.3 |
/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5.03 |
m3/h |
11943 |
12409 |
11575 |
11976 |
/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5.03 |
m/s |
7.75 |
8.06 |
7.52 |
7.78 |
/ |
|
颗粒物排放浓度 |
2018.05.07 |
mg/m3 |
44.3 |
43.2 |
42.6 |
43.4 |
10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2018.05.07 |
kg/h |
0.529 |
0.536 |
0.493 |
0.519 |
3.50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4)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标准限值 |
||||
排气温度 |
2018.05.04 |
℃ |
29.5 |
29.6 |
29.4 |
29.5 |
/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5.04 |
m3/h |
11830 |
12417 |
11083 |
11777 |
/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5.04 |
m/s |
7.68 |
8.06 |
7.19 |
7.64 |
/ |
|
颗粒物排放浓度 |
2018.05.07 |
mg/m3 |
42.8 |
40.4 |
43.2 |
42.1 |
10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2018.05.07 |
kg/h |
0.506 |
0.502 |
0.479 |
0.496 |
3.50 |
|
评价依据 |
《重庆市地方标准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1中其他区域 |
|||||||
备注 |
本次监测厂房外布袋除尘器出口◎Q2点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1中其他区域 标准限值要求。 |
表9.2-3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一)有组织废气 |
||||||||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Q3 |
||||||||
排气筒直径(cm):Φ45 |
|
|
||||||
排气筒高度(m):15 |
||||||||
排气筒截面积(m2):0.159 |
||||||||
燃料类型:天然气 |
||||||||
排气筒采样布置图:测点选择在排气筒的垂直管段上,d1=0.166m,d2=0.484m。详见测点布置图。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3)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标准限值 |
||||
排气温度 |
2018.05.03 |
℃ |
99.1 |
99.2 |
99.2 |
99.2 |
/ |
|
氧含量 |
2018.05.03 |
% |
3.6 |
3.7 |
3.6 |
3.6 |
/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5.03 |
m3/h |
1647 |
1713 |
1778 |
1713 |
/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5.03 |
m/s |
4.23 |
4.41 |
4.57 |
4.40 |
/ |
|
烟尘实测浓度 |
2018.05.07 |
mg/m3 |
24.2 |
22.3 |
23.3 |
23.3 |
/ |
|
烟尘排放浓度 |
2018.05.07 |
mg/m3 |
24.3 |
22.6 |
23.4 |
23.4 |
30 |
|
烟尘排放速率 |
2018.05.07 |
kg/h |
3.99×10-2 |
3.82×10-2 |
4.14×10-2 |
3.98×10-2 |
/ |
|
氮氧化物实测浓度 |
2018.05.03 |
mg/m3 |
9 |
10 |
9 |
9 |
/ |
|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2018.05.03 |
mg/m3 |
9 |
10 |
9 |
9 |
400 |
|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 |
2018.05.03 |
kg/h |
0.01 |
0.02 |
0.02 |
0.02 |
/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5.04)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
||||
排气温度 |
2018.05.04 |
℃ |
99.0 |
99.3 |
99.3 |
99.2 |
/ |
|
氧含量 |
2018.05.04 |
% |
3.7 |
3.6 |
3.6 |
3.6 |
/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5.04 |
m3/h |
1780 |
1577 |
1715 |
1691 |
/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5.04 |
m/s |
4.57 |
4.06 |
4.41 |
4.35 |
/ |
|
烟尘实测浓度 |
2018.05.07 |
mg/m3 |
25.5 |
24.8 |
21.9 |
24.1 |
/ |
|
烟尘排放浓度 |
2018.05.07 |
mg/m3 |
25.8 |
24.9 |
22.0 |
24.3 |
30 |
|
烟尘排放速率 |
2018.05.07 |
kg/h |
4.54×10-2 |
3.91×10-2 |
3.76×10-2 |
4.07×10-2 |
/ |
|
氮氧化物实测浓度 |
2018.05.03 |
mg/m3 |
9 |
10 |
9 |
9 |
/ |
|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2018.05.03 |
mg/m3 |
9 |
10 |
9 |
9 |
400 |
|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 |
2018.05.03 |
kg/h |
0.02 |
0.02 |
0.02 |
0.02 |
/ |
|
评价依据 |
《重庆市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2中其他区域 |
|||||||
备注 |
本次监测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Q3点的监测结果中: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2中其他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
续表9.2-3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一)有组织废气 |
||||||||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Q3 |
||||||||
排气筒直径(cm):Φ45 |
|
|
||||||
排气筒高度(m):15 |
||||||||
排气筒截面积(m2):0.159 |
||||||||
燃料类型:天然气 |
||||||||
排气筒采样布置图:测点选择在排气筒的垂直管段上,d1=0.166m,d2=0.484m。详见测点布置图。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6.16)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标准限值 |
||||
排气温度 |
2018.06.16 |
℃ |
98.4 |
98.4 |
98.5 |
/ |
/ |
|
氧含量 |
2018.06.16 |
% |
3.8 |
3.7 |
3.6 |
/ |
/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6.16 |
m3/h |
1790 |
1657 |
1853 |
/ |
/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6.16 |
m/s |
4.38 |
4.21 |
4.71 |
/ |
/ |
|
二氧化硫实测浓度 |
2018.06.16 |
mg/m3 |
5 |
8 |
6 |
/ |
/ |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
2018.06.16 |
mg/m3 |
5 |
8 |
6 |
/ |
50 |
|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 |
2018.06.16 |
kg/h |
8.95×10-3 |
0.01 |
0.01 |
/ |
/ |
|
项目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2018.06.17)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
||||
排气温度 |
2018.06.17 |
℃ |
99.1 |
99.4 |
99.5 |
/ |
/ |
|
氧含量 |
2018.06.17 |
% |
3.7 |
3.7 |
3.6 |
/ |
/ |
|
废气标干流量 |
2018.06.17 |
m3/h |
1787 |
1850 |
1787 |
/ |
/ |
|
废气排放流速 |
2018.06.17 |
m/s |
4.55 |
4.71 |
4.55 |
/ |
/ |
|
二氧化硫实测浓度 |
2018.06.17 |
mg/m3 |
6 |
5 |
6 |
/ |
/ |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
2018.06.17 |
mg/m3 |
6 |
5 |
6 |
/ |
30 |
|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 |
2018.06.17 |
kg/h |
0.01 |
9.25×10-3 |
0.01 |
/ |
/ |
|
评价依据 |
《重庆市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2中其他区域 |
|||||||
备注 |
本次监测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Q3点的监测结果中: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2中其他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
表9.2-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三)无组织废气 |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采样日期 |
分析日期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
颗粒物 |
○Q4 |
2018.05.03 |
2018.05.07 |
mg/m3 |
0.396 |
0.435 |
0.453 |
0.736 |
1.0 |
○Q5 |
2018.05.03 |
2018.05.07 |
mg/m3 |
0.678 |
0.736 |
0.698 |
|||
○Q4 |
2018.05.04 |
2018.05.07 |
mg/m3 |
0.417 |
0.474 |
0.492 |
0.776 |
||
○Q5 |
2018.05.04 |
2018.05.07 |
mg/m3 |
0.721 |
0.740 |
0.776 |
|||
评价依据 |
《重庆市地方标准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3 |
||||||||
备注 |
本次监测无组织废气○Q4、Q5点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 |
9.2.2.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5。
表9.2-5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四)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
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
昼间LeqdB(A) |
夜间LeqdB(A) |
夜间偶发Lmax |
||||
实测值 |
报出结果 |
实测值 |
报出结果 |
|||
▲Z1 |
2018.05.03 |
57.2 |
57 |
48.3 |
48 |
59.4 |
2018.05.04 |
58.8 |
59 |
46.8 |
47 |
55.6 |
|
▲Z2 |
2018.05.03 |
54.2 |
54 |
47.2 |
47 |
60.7 |
2018.05.04 |
57.2 |
57 |
47.2 |
47 |
58.8 |
|
标准限值 |
65 |
55 |
70 |
|||
评价依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
|||||
备注 |
本次监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Z1、Z2点结果中:昼间、夜间噪声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9.2.2.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工程实际生产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进行核算,由于本次验收未监测二氧化硫,故未对二氧化硫的总量进行核算;原环评及批文是对废水排入环境的量进行核算总量,故本次验收按废水排入环境的量核算总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1)废气
排气筒编号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物 |
排放口高度(m) |
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限值(kg/h) |
环评总量指标(t/a) |
实际总量指标(t/a) |
涂泥、打磨、抛光、剪切粉尘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
颗粒物 |
15 |
100 |
3.5 |
/ |
/ |
燃气锅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
SO2 |
15 |
550 |
2.6 |
0.03 |
0.02 |
NOx |
240 |
0.77 |
0.38 |
0.04 |
|||
烟尘 |
120 |
3.5 |
/ |
/ |
|||
无组织排放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
颗粒物 |
/ |
1.0 |
/ |
/ |
/ |
(2)废水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水量(m3/d) |
污染因子 |
浓度限值(mg/L) |
环评总量指标(t/a) |
实际总量指标(t/a) |
职工生化污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5.4 |
pH |
6~9 |
/ |
/ |
COD |
50 |
0.08 |
0.08 |
|||
BOD5 |
10 |
0.02 |
0.02 |
|||
SS |
10 |
0.02 |
0.02 |
|||
动植物油 |
5 |
0.01 |
0.01 |
|||
氨氮 |
1.0 |
0.002 |
0.002 |
(3)噪声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最大允许排放值 |
备注 |
|
昼间(dB) |
夜间(dB)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65 |
55 |
/ |
(4)固废
固体废物名称和种类 |
固体废物产生量(t/a) |
性质 |
处置措施及数量(t/a) |
||
处理方式 |
数量 |
占总量% |
|||
包装材料等废料 |
20 |
一般废物 |
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
20 |
100 |
生活垃圾 |
4.5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4.5 |
100 |
综上所诉,本次验收项目各污染物的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准书的要求,未超标。
9.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次验收项目未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评价。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结果
10.1.1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工程无生产废水,本次验收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一期污水处理站和二期新建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2018年5月3日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7.6%、2018年5月4日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低于与原环评要求的95%,但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1中其他区域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Z1、Z2点结果中:昼间、夜间噪声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10.1.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生化池出口的监测结果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出口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1中其他区域 标准限值要求。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的监测结果中: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2中其他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Z1、Z2点结果中:昼间、夜间噪声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10.2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项目未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恒涛门套线(二期)生产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2016-500111-20-03-013560 |
建设地点 |
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N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105.7477°/29.5866° |
||||||||||||||
设计生产能力 |
600万支/a |
实际生产能力 |
600万支/a |
环评单位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渝(足)环准[2017]041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开工日期 |
2017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4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重庆顺齐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重庆顺齐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验收单位 |
重庆顺齐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重庆天航环境检测有车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3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35 |
所占比例(%) |
1.0 |
||||||||||||||
实际总投资 |
5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6 |
所占比例(%) |
0.7 |
||||||||||||||
废水治理(万元) |
5 |
废气治理(万元) |
20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其他(万元) |
1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10m3/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16000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 |
||||||||||||||
运营单位 |
重庆恒涛建材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验收时间 |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2.22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1.11 |
50 |
50 |
0.08 |
0 |
0.08 |
|
|
1.19 |
|
|
|
|||||||
氨氮 |
0.11 |
5 |
5 |
0.002 |
0 |
0.002 |
|
|
0.112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0.165 |
8 |
50 |
0.02 |
|
0.02 |
|
|
0.185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0.338 |
10 |
400 |
0.04 |
0 |
0.04 |
|
|
0.378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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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